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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规范党建标识设计制作使用的相关条例
2023年10月17日 15:42  点击:[]

各级党组织在设计制作党建标识中使用党徽党旗及其图案,要着眼于发挥党徽党旗的政治功能,切实按照《条例》规定正确使用、严格把关,防止随意性、庸俗化,确保党建标识设计制作使用严肃规范。

1.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页色一般使用金黄色或老红色;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

2.党徽党旗不得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损党徽党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党徽党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和商业广告,不得用于私人活动和私人场所、个人网络空间的标识物,不得用于个人日常用品、三常生活的陈设布置,不得用于其他不适宜的场所、情形和环境。

3.在网络、出版物等使用党徽党旗图素,应当置于显著位置,符合共产党员网和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发布的标准版本。

4.党建标识的设计制作要突出政治属性,命名简洁明了、紧扣党建工作,要突出“党”的元素,不得使用与党建工作无关的文字,确保党建标识庄重严肃、切合实际。

5.党建标识中使用党徽党旗图案应当置于标识的显著位置,使用非通用尺度的党徽党旗图案要按照通用尺度成比例适当放大或者缩小,不得倒置、斜置,不得在党徽党旗上添加任何文字、符号和图案,不得使用变形、夸张等设计手法随意组合图形、搭配色彩。

6.党建标识不得置于非庄重场所和影响观感、容易引发误解的位置,不得被其他物品遮掩、分隔。党建标识使用后或者出现党微党旗及其图案玻损、污损、褪色、标记文字和符号等不符合制作使用规定的情形。应当由制作使用单位及时收回、妥善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7.党建标识的设计制作使用要根据实际需要,坚持勤俭节约原则,一般不得开展党建品牌标识征集评选活动,防止党建品牌标识泛化滥用。

8.党建标识的设计制作使用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符合《条例》规定尺度和情形的,由乡镇、街道等基层党委(工委)审批;涉及使用非通用尺度党徽党旗和《条例》规定情形之外的,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批。审批单位要重点对党徽党旗及其图案的尺度、比例、颜色和党建标识的设计寓意、元素搭配、位置摆放等进行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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